
连会有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固定收入人员交通事故致残是否需赔偿残疾赔偿金?
2011-07-13 10:28:03 来源: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非法律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提供一次服务,结识一位朋友。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 138480312
【案情】
张某是公务员,因公出差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七级伤残,在诉讼过程中,对残疾赔偿金一项发生争议,肇事方认为,张某是公务员有固定工资收入,虽然残疾,但是收入并没有减少,所以残疾赔偿金不用赔偿。
【分歧】
有固定收入人员交通事故致残是否要赔偿残疾赔偿金?
第一种观点: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性损失,张某虽然残疾了,但是他收入并没有减少,所以不用赔偿。
第二种观点:残疾赔偿金虽然是财产性损失,但是,我国不完全采取收入丧失说。所以仍然要赔偿张某的残疾赔偿金。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规定,确认为因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财产赔偿。但是,如果只有财产实际受到了损失才赔偿残疾金,这显示是不合理的,如果这样,未成年没有劳动能力,致残后也没有劳动收入的损失,也不用赔偿残疾赔偿金,显然不公平。《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在丧失劳动能力人身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上,同原先《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更显进步,抛弃了生活来源丧失说,采用了相对的劳动能力丧失说,并在某些情形下兼采收入丧失说。因此本案中虽然张某没有因残减少收入,但仍然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但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大家都在看

京津冀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