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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交通事故律师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能否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
2011-08-01 16:21:05 来源: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没有作出责任认定,事故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能否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可见,较之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新法强调了当事人协商处理途径,并非凡事故都要经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只要不存在协议无效的情形,应当认定协议的效力,从而认定双方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这个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明确下来,不存在争议。后因一方不履行协议而另一方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作债务案件径行受理。除诉讼时效等阻却事由外,只要协议有效,就应当按照协议确定的数额判决赔偿。
http://www.shigu.org/35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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